村民种植大蒜大面积被拔,冲突原本可以避免
乔志峰
洱海流域村民种植大蒜被大面积拔除,官方:为保护洱海,将按标准补贴。8日,就云南洱源县执法人员用机器拔除村民的蒜苗导致冲突一事,洱源县政府办公室回应称,作为洱海保护治理的一项内容,大理州政府确于8月28日下达了在全县流域六镇乡范围内,开展全面禁止种植大蒜的通知,主要是为了控制面源污染。(10月9日新京报)
保护洱海,是必须的;推行绿色种植、不种大蒜等高耗肥水农作物,属于控制污染的重要措施,也是合理的。但为何必须的、合理的事情,却引发了冲突,并进一步引起舆论质疑呢?这说明,当地在工作开展过程中,存在一些不到位的地方。
其一,时间仓促,未能给村民留下适应的缓冲区。据村民反映,当初村民种植大蒜时,并未收到禁止种蒜的通知。之前既未打招呼,也没有进行有效的宣传引导,就匆匆出台政策“一刀切”施行,搁谁都会有抵触情绪,更何况还事涉村民根本利益。如果在一项政策出台和实施之前,打好提前量,做好宣传工作,与村民进行有效的沟通协调,进而得到理解和支持,或许就能避免冲突发生了。
其二,经济补偿偏低,让村民感到“得不偿失”。村民表示:“他们每亩赔我们元,但是我们种蒜的成本基本上在元左右。”、,差距未免有点大。拔蒜就等于赔钱,村民肯定心有不甘。不知道的补偿标准是谁确定的,有何依据,又是否面向社会公示,听取了种蒜村民的意见呢?如果就是个拍脑袋数字,或干脆为了节约资金而故意压低赔偿额,又怎能怪村民不配合?
其三,缺乏替代产业,没有解决村民的后顾之忧。据了解,当地一个镇里的蒜田大概有2万亩,种蒜是当地的主要经济来源,本村村民长期种植大蒜已有15年到20年左右。地方政府只是发了文件,要求流域内各单位和农户自觉进行种植业结构调整,可如何调整种植业结构,却并没有令村民满意的说法和建议。搞清楚不种大蒜今后种什么、能不能获得同等的经济效益,不仅是村民的事情,更是地方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。不能让村民做出牺牲之后还要自己想办法克服困难,政府既要为他们找到出路,还要保驾护航、提供服务,在种植、管理、营销等方面发挥应有作用。只有真正解决村民的后顾之忧,才是治本之策。
总而言之,科学决策、有序施行,同时讲求正确的工作方式方法,就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。不仅在种蒜的事情上是这样,其他很多工作也都是这样;不仅云南洱源是这样,其他地方也都概莫能外。而最重要的一点是,地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一定要摆正自身的位置,在任何时候都要将老百姓的利益放在第一位。